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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改編自一本暢銷兒童文學《叢林奇談》,是小時候很喜歡的書,看到電影場景百分百真實還原超級興奮~對電影非常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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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的內容描述從小被父母遺棄在森林裡的人類幼兒由狼群撫養長大,還給他取了一個名字叫「毛克利」(意味青蛙,因為人類的皮膚像青蛙一樣滑溜溜),父狼是狼群的領袖,母狼慈愛又溫暖,另外還有一隻棕熊和一隻黑豹擔任毛克利的導師,為毛克利適應叢林生活扮演不可或缺的角色,然而邪惡的老虎要狼群把毛克利交出來,因為毛克利是人類,不應該存在在叢林裡,為了保護毛克利,狼群決議把他送回人類的村莊。

要回到跟自己有著相同外貌,但心靈世界完全不同的人類圈子,同時要面對叢林中的危機四伏-嗜血如命的老虎、瘋狂的猴群...少年毛克利面臨了同齡的人類孩子不會面對的掙扎,當他回到文明世界認了人類做母親,意想不到的排擠才真正開始,「為什麼從小生長的叢林說我屬於人類、與我長的一樣的人又說我屬於叢林呢?」

面對老虎的步步進逼,毛克利發現了自己當年被遺棄在森林的真相,如果不與老虎決一死戰,明天就是自己命喪虎口,毛克利拿到了動物們最為畏懼的「紅花」,也就是為人類開啟文明世界的「火」,將老虎從叢林永遠驅逐,最後,他面臨了要回去哪裡的抉擇。

叢林安全了,但不能成為他一輩子的家;人類世界處處隱藏著危險,但那裡才是他該回去的地方,11歲的毛克利面對不同族群價值觀的選擇和認同,最後他決定回到人類世界,與從小相處、扮演父母、導師的動物們道別,踏入全新的未來,是一個有一點點哀傷的結局(就我個人而言)但也揚起了未知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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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單是兒童文學,裡面處處展現了動物與人之間的溫暖友愛、平等尊重,寓意深刻、值得再三回味。在文明的圈子裡,動物到人的手中只是待宰羔羊,然而在叢林,赤手空拳的人類如何可以敵過黑豹或棕熊、抑或迅猛如閃電的狼群和冷血的蟒蛇呢?然而他們在故事中或成了撫育毛克利的慈父慈母,或成了傳授叢林法則的精悍導師、忍受人類孩子的嬉鬧捉弄、又總是路見不平、拔刀相助,在毛克利被猴群綁架時,不顧安危挺身而出...反觀人類面對毛克利卻對他抱持懷疑,害怕自己會被傷害而要求毛克利回去叢林等等,動物的多情恰恰映照了人類的無情和自私,老虎雖然是邪惡的代表,但食肉僅止於本能,不像人類會為了生存以外的欲望去狩獵。

結局是毛克利與自幼為伴的動物們告別,回到村莊展開新生,人類世界的弱肉強食不比在叢林裡更容易過關,前面的路還很漫長,但是毛克利有一顆與叢林野性、自然法則共存的強大心靈,路再崎嶇,他能夠用叢林賦予他的一切加上開拓的人類智慧去應對,我想這是作者最終要說的吧,在生命中遇到的各種分岔路,不管是二岔路三岔路甚至四五六都有可能,在衡量過後總要下個決斷選一條路繼續前進,得到這個就失去那個,斷了舊的連結卻得以往更寬廣的世界邁進;人生就是這樣,不要永遠懷抱過去,當狼群發現毛克利長大了、該回到人類世界了,便毅然鬆手讓他離開,因為養育著毛克利的長輩是動物們,沒有非達到不可的期待,沒有複雜的道德倫理去要求下一代,有的僅是想在叢林法則下生存的迫切和延續未來的渴望,想想其實比人類還和藹可親呢!

少了文明的規範,心靈簡單多了,作者便是要為讀者脫去沉重的文明外衣,讓單純的心靈本質得以展現。

 

要寫電影變成在寫讀書心得了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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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影重現了書中的各種場景,栩栩如生,電影海報及劇照看起來氣勢磅礡,身形瘦小的毛克利面對體型比他大上四五倍多的黑豹,配上綠森森的背景,畫面古老又神祕、引人入勝。

劇情方面做了不小的更動,電影一開始毛克利跟狼群競跑,但他一下就被黑豹抓住,黑豹為了他不能跟狼群一樣敏捷還有知識不足而責備他,但毛克利希望能用適合自己的方式求生;中間遇上老虎威脅奪命、尋找人類村莊、蟒蛇的誘惑、棕熊出手相助、父狼死亡、救援小象、被猴群綁架、活埋猴王、取得紅花、重返叢林、引發火海,最後用電影一開始從黑豹那裡學到判斷枯枝的技巧,誘使老虎踏上枯枝並墜入火海死掉,完成殺父之仇的毛克利回到叢林,愉快地與狼群一同奔馳,這次他能用人類的方式躲避黑豹狙擊,不必強迫自己當一頭狼、大大方方做自己,依然得到認可,真是太好了。

電影裡有許多好萊塢式的橋段,各種前因後果串起來也不失為一個完整的故事,但身為一個從小看叢林奇談的書迷可能會有點失望了,在原著中,毛克利歷經族群歸屬的掙扎、與人類的相處感受到文化衝擊、與動物們的情感交流、互信尊重...等等,溫馨之餘突顯了身而為「人」的智慧和尊嚴,如何在殘酷的叢林裡發揮出來,讓讀者的心思不僅在這奇幻叢林中盡情馳騁,同時也不斷沉澱、省思。

電影裡傳達的主旨比較類似一個在某處顯得特立獨行的人,一開始被認為「與眾不同」,某些時候這個字眼含有貶意,而後當他經歷一段冒險與自我成長的旅程,他開始能夠欣賞自己的特立獨行並以一種更和諧的方式與周遭相處,是一種還蠻現代社會的寓言。只是跟書中的毛克利掙扎後,回到人類村莊展開未知的未來涵義相差甚遠,電影是一個淺的Happy Ending,書的結局卻意猶未盡,帶著些許哀傷,卻又擁有無盡的期盼和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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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中黑豹和棕熊是充滿智慧的導師,雖然有點頑固但不至於像電影中要求毛克利要表現的跟狼一樣,還有棕熊變成了好吃懶做的詐騙集團(搞笑擔當?)自從遇到毛克利就開心的跟他吃喝玩樂,在黑豹的脅迫下又故意講一些話刺激他,為了讓他回去人類村莊,片中真正體現到毛克利和動物的感情是在他得知父狼阿克拉的死訊後急匆匆地趕回去與老虎展開生死對決那一刻,其他時候感覺比較像任性的小孩。(⊙ˍ⊙)

另外毛克利看到人類後心中竟然如此波瀾不驚,一點掙扎或想窺探的欲望都沒有,電影裡僅將其他人類描摩成熊熊火光旁的怪物,少了跟毛克利接觸、對話,也就無法對其心理有更多探討,接著毛克利不知怎麼地拿到了營隊旁的火把就立刻飛奔逃走了,當他回到叢林要對付老虎,老虎用幾句挑撥讓他拋下火把,在老虎要發動攻擊時卻被動物們合力吟唱叢林法則將老虎逼退(老虎殺阿克拉的時候狼群怎麼沒這樣反應@@),但是老虎不顧一切撲向毛克利,毛克利用不知道在哪學會神奇的圈套,用計讓老虎跳下火海死了,感覺比較典型的好萊塢英雄主義,動物陪襯的成分居多,人才是主角,所有的危機在主角光環下自動化險為夷。

但事實上在書中對人性是有不同的琢磨,書中描寫了生而為人的毛克利,天生的威嚴、智慧乃至眼神都令其他動物折服,而他也發揮身而為人的本領,掌握了其他四足行走的動物無法掌握的「火」因而除掉老虎,為狼群和其他叢林動物謀福利,他的成長不僅在於我想要做自己,還有更廣泛地關照到所有叢林動物和人類的處境,勇敢地做出一個對大局最好的決定,看完後對動物朋友們的情誼又敬又愛、對叢林動物的生態、生活習性感到有趣、也對身而為「人」的自尊心有新的感受,從閱讀的角度而言,「叢林奇談」的確是一部擁有高超敘事技巧、驚奇有趣、老少咸宜,讓人愛不釋手的永恆經典之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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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jasmine 跟自己的影子遊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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